关于开展《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事业改革和
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á四川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ñ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西华师范大学委员会西华师范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对标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客观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深入剖析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规划指标任务调整意见建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师大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全面。顺应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评估统筹推进“1359”战略布局情况,全面评估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二)突出重点。聚焦主要任务指标实现情况,重点评估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计划、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客观准确。深刻把握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客观分析学校发展新位次,准确评价任务指标发展新态势,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三、工作重点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足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紧紧围绕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科学调整规划指标任务。
(一)全面评估主要指标任务实现情况。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8大主要任务、5大专项行动计划、6大支撑保障中的主要指标任务实现情况,特别是定量指标的实现情况。
(二)全面评估重大专项计划推进情况。全面评估规划中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菁英(名师)汇聚计划、一流学科建设推进计划、科学研究攀登计划、教师教育特色彰显计划等5大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客观分析对新发展形势的适应情况。重点评估“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适应“双一流”建设、申博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的情况,特别是对四川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的落实情况。
(四)科学调整指标任务。认真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风险挑战,精准查找制约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的难点堵点,深入研究论证规划指标任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四、工作要求
由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采用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全面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共同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实。
(一)报送基础数据(5月20日前)。牵头单位认真梳理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填报《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中期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提交自评报告(5月20日前)。各单位参照《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文本,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总结评估,提交自评报告(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开展走访调研(5月30日前)。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将深入实地一线,走访调研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完成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及报送工作(6月10日前)。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汇总各项基础数据和各单位自评报告,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教育厅。
(五)完成规划中期调整及备案工作(7月10日前)。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优化调整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文本,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教育厅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数据截止时间。填报《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中期评估指标体系》时,2020—2022年填报当年年底数据,2023年数据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涉及月度数据可预估,正式数据公布后及时补报)。
(二)报送材料内容。牵头单位需报送《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中期评估指标体系》和中期评估自评报告。其余职能部门(含教辅单位)、教学单位只报送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三)材料报送方式。各单位将《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中期评估指标体系》和中期评估自评报告(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445775093@qq.com。
联系人:王安源;联系电话:2568746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中期
评估指标体系
2.职能部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3.教学单位“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