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目标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包括:对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要改革方案进行研究、编制、执行、监督及评估,对学校工作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跟踪、督查与反馈学校重大决策的实施、上级部门及学校重要文件精神、决定决议及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等。下设机构有:综合管理科、发展规划科、目标督查科。
具体职责有:
(一)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
1.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方面的信息,总结国内外大学办学规律与发展经验,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2.围绕学校办学指标体系和宏观政策的制定进行调查研究,为学校领导全面了解学校运行情况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相关分析报告;
3.围绕学校发展目标与中心工作开展院校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思路、方案设计、政策措施等预见性参谋意见,为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政策研究工作。
(二)规划编制与实施
1.负责学校事业规划、中长期战略规划的研究、编制、执行、监督与评估的总体统筹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协调全校各处、学院和直属单位制定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3.协调各处室、学院完成部门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学院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做好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
4.对学校发展规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估和分析总结,提供规划实施和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总结报告;
5.研究并协调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目标管理与考核
1.负责构建学校规划指标体系,制定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负责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协调各部门、二级学院确定年度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
3.对各部门、学院的五年规划指标、年度计划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4.将考核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相关部门共同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与奖惩方案并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5.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四)工作督查与督办
1.督查督办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查督办学校事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执行情况;
3.督查督办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专题工作会等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
4.督查督办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5.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